中国版的<Sex and the City>里,我最爱蒋雯丽:三十岁的知性女子,比毛纳少一点玩世不恭却多一份执着,比春儿多一点世故,对爱情却一样天真。开一家书吧,小心翼翼的经营生活、工作、感情。
提到蒋雯丽就不得不提伍岳峰。那是‘一见杨过误终生‘一样的男人,成熟,独立,稳健,自私写在他的血液里,化作他的魅力。我在google上输入他的名字,第一条结果是’毒品一样的男人‘。
蒋雯丽遇到伍岳峰的时候,他们的生活都如此完美,充实得如同盛夏的夕阳,不需要任何装饰。以至于在一起也如同两束阳光的交汇,自然得无需言语形容。
她把生活用品放进他屋子的每个角落,他却把一切整理出来用快递寄回去;她为他背叛了值得珍惜一生的男人,他却和一个在飞机上邂逅的美丽女主持闪婚……遇到他,你没法问自己傻不傻,值不值,心可以碎多少次,爱可以重来几回?
我爱上Lou Reed的那首《Perfect day》,it’s just a perfect day, you made me forget myself, i thought i was someone else, someone good. 这是谭爱玲和伍岳峰的主题曲,夕阳一样静谧,让我忘却一切。
如果幸福和爱情可以调和,如果感情背后只有信任没有利益,也许他们才是最match的一对。只可惜,风一样的男子,不会为任何人停留。
他结婚也好,婚后又回去偷情也好,都不是为了她们。
而她们,却一个两个为他心甘情愿,走到万劫不复的境地,女人有时真的很傻很天真。
一直到美丽的女主持撞见他们私会而引发车祸,这段鸦片般的感情才终于收场:蒋雯丽拒绝了伍岳峰一起去美国的邀请,再见,再不相见。
他们有过的快乐多过争吵,也许两人都相信过对方就是对的那一半并放弃继续寻找,然而无论如何,过去的,只能消散在风里了。过去以后,各自过回自己的生活,完美的,单身生活。
在法国呆了这么久,我用了很长时间学习生活,完美的,一个人的生活。
我可以给自己买花,去很远的地方旅行,做菜,画画,做一切开心的事。
现在我有了工作,经济独立和感情自由,有人说我现实得有点势利,有人说我什么都不在乎太随便。而我已习惯把别人的看法放一边。
也许认识的伍岳峰太多,对自私都已麻木;也许前台的生涯就是这样,什么都可以用价值衡量。也许每个人都是小王子,只是有些还在和那朵咬手的玫瑰搏斗,要懂得还要等很久以后;而有些找到了玫瑰,却太珍惜皮毛,不敢拼着一手伤痕去摘回。
也许能让伍岳峰棋逢对手的,只有另一个伍岳峰。
也许看海并不需要人陪,受够了就收手,回到我无忧无虑的完美生活。
仿佛很鲜明的形象,一如忆起的雁荡山上那一枝芙蓉
可惜雁荡山离我太远,芙蓉花忆不起了。
可惜我最鲜明的印象,都在法国了。